今年年初,国家发布《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》,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,对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,实行出口退(免)税政策,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%。政策发布后,集团公司获得第一批国家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。燃料油公司超前谋划,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指导下,主动作为,加快推进打通保税船燃全流程的步伐。
该公司以高富分公司作为试点单位,开展针对该分公司的专用储罐清洗和管线工艺改造工作,确保设备设施满足低硫船用燃料油的生产、仓储需求;严格筛选生产调和原料,通过多次配方试验数据比对,优选调和方案,精调工艺参数,做到效率最优、成本最低、质量最好;全面强化油罐仓储管理,精心编制作业方案,强化过程管控,保证安全受控。
为确保该业务顺畅开展,作为燃料油公司保税船燃统一销售单位,浙江自贸区公司积极协调高富公司、中联油、驳船方,高效完成代理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签订,在约定时间内精准落实船舶运输,并加大与珠海海关、报关行、代理的沟通对接,确保燃料油到达珠海保税监管仓后及时卸货入库,顺利完成转保税流程。